★2006年成人大专函授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
免试对象:持有经省教育厅验印的省民政厅与民政管理干部学院、福州大学、福建师大联合举办的大专
证书人员;
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身体健康,能完成3年函授教学课程,年龄不限。
二、报名办法
咨询电话:0591-83537266
三、注册及考试录取办法
报名人员由省民政干校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电子注册(具体手续另行通知),并须参加2006年9月份全省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省民政干校将为考生提供考试辅导教材,并组织考前辅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为有利于提高考试录取率,学校将统一组织考生赴湖南省长沙市参加考试,按湖南省成人高考分数线录取。
四、学制和学习形式
学制3年,不脱产函授教育,以自学为主,每学期集中授课辅导7至10天。
五、毕业证书
按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计划,完成函授教育全部课程,经学院考试成绩合格者,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
六、学费
学费每生每年1360元,三年共4080元(不含报名费、考试费、教材费、赴长沙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和集中授课的食宿等费用。
七、所辖市、县、区及省属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各设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余不明事项迳直与民政学校办公室(民政干校学历部)。 |